欧盟发布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法规(PPWR)
发布日期:3/17/2025
阅读:144
评论:0
2025年1月22日,欧盟发布了包装和包装废弃物法规(EU) 2025/40 (PPWR),废除欧盟包装指令94/62/EC。该法规将于2025年2月11日生效,并从2026年8月12日起执行(除另有规定外)。(http://data.europa.eu/eli/reg/2025/40/oj)
以下是欧盟PPWR法规对欧盟普通包装的制造商和进口商的基本技术要求:
包装类型
|
要求
|
执行日期
|
备注
|
所有包装
|
1. 重金属(铅、镉、汞和六价铬)含量之和 ≤ 100 mg/kg (0.01%)
|
2026年8月12日
|
--
|
2. 合格评定(测试)、准备欧盟合格性声明(DoC)和技术文件
|
2026年8月12日
|
--
|
3(a). 在欧盟成员国国家登记册注册
|
2026年8月12日或更晚
|
--
|
3(b). 有关履行生产者延伸责任(EPR)义务的标签
|
2027年2月12日
|
--
|
4. 有关材料成分的统一标签
|
2028年8月12日或更晚
|
--
|
5(a). 可回收性能等级达到A、B或C级
|
2030年1月1日或更晚
|
--
|
5(b). 可回收性能等级达到A或B级
|
2038年1月1日
|
6(a). 塑料包装中的消费后再生成分含量(每生产企业和每年):≥ 35%
|
2030年1月1日或更晚
|
不适用于(1)可堆肥塑料包装、(2)食品接触塑料包装,其中回收成分的量对人类健康构成威胁,并导致其所包装的产品不符合要求、(3)塑料包装部件占整个包装单元总重的5%以下。
对部分食品包装的要求放宽、豁免部分类型的包装
|
6(b). 塑料包装中的消费后再生成分含量(每生产企业和每年):≥ 65%
|
2040年1月1日
|
7(a). 包装最小化(减少包装质量和体积)
|
2030年1月1日
|
--
|
7(b). 组合包装、运输包装或电子商务包装的空隙率:≤ 50%
|
2030年1月1日或更晚
|
食品接触包装
|
全氟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s)和氟(F)含量:
(1) 每种PFAS(不包括聚合物PFASs):< 0.025 mg/kg (25 ppb)。
(2) PFASs之和(不包括聚合物PFASs):< 0.25 mg/kg (250 ppb)。
(3) PFASs之和(包括聚合物PFASs):< 50 mg/kg (50 ppm)。
(4) 总氟(total F):50 mg/kg (50 ppm)(若总氟(total F)超过50 mg/kg,须应要求提供有关PFAS或非PFAS中所含氟(F)的量的证明)
|
2026年8月12日
|
--
|
可重复使用包装
|
有关可重复使用的标签
|
2029年2月12日或更晚
|
--
|
可堆肥包装
|
1. 饮料包(如茶包)、贴在水果和蔬菜上的粘性标签应为工业可堆肥的,若有成员国要求,则还应为可家庭堆肥
|
2028年2月12日
|
--
|
2. 有关丢弃说明的统一标签
|
2028年8月12日或更晚
|
--
|
一次性包装
|
限制:
(1) 某些由挤塑聚苯乙烯(XPS)制成的食品容器、饮料容器和饮料杯。
(2) 机场或火车站中用于在运输过程中保护行李的收缩膜。
(3) 用于在运输和装卸过程中保护包装货物的聚苯乙烯或和其他塑料片。
(4) 用作组合包装的多层塑料环
|
2026年8月12日
|
--
|
1. 限制一次性塑料包装:
(1) 在销售点用于组合商品。
(2) 用于< 1.5 kg新鲜蔬果的预包装。
(3) 用于酒店餐饮(HORECA)行业场所中灌装和食用(饮用)的食品和饮料。
(4) 用于酒店餐饮(HORECA)行业的调料、果酱、酱汁、咖啡奶精、糖和调味品。
(4) 用于酒店行业(accommodation sector)的化妆品、卫生用品和盥洗用品。
2. 限制使用超轻薄塑料手提袋(袋壁厚度< 15 µm)
|
2030年1月1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