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包装与包装废弃物法规(PPWR)即将实施
欧盟包装与包装废弃物法规(PPWR)将于2026年8月12日起实施,该法规针对PFAS、重金属、符合性声明、经营者标识、生产者责任延伸(EPR)注册以及可重复使用包装系统提出了新的要求,旨在提升包装的可持续性与可追溯性。
随着《欧盟法规(EU)2025/40》——通常被称为《包装与包装废弃物法规(PPWR)》——定于2026年8月12日起适用,相关方仅有不到四个月的时间来调整其运营以符合新的法律框架。
该法规标志着欧盟范围内包装设计、追踪和管理方式的根本性转变。以下是您在八月前必须准备好的五大关键合规支柱路线图。
PFAS与重金属要求
安全与可持续性始于分子层面。自8月12日起,欧盟将对所有投放市场的包装中的PFAS和有毒金属实施严格限制。
PFAS禁令:全氟烷基和多氟烷基物质(PFAS)在食品接触包装中被禁止,如果其含量超过特定限值:单个非聚合物PFAS为25 ppb;非聚合物PFAS总和为250 ppb;总氟(包括聚合物)为50 ppm。
重金属限值:铅、镉、汞和六价铬的总浓度不得超过100 mg/kg。虽然此限值在旧指令中已存在,但PPWR引入了更严格的市场监督。
欧盟符合性声明
到八月,在欧盟销售的每种包装类型都必须附有一份正式的欧盟符合性声明。
制造商负责起草和签发符合性声明;进口商必须通过为每批货物获取并验证这些文件来确保合规。
符合性声明必须有技术文件支持,该文件包含设计规格、测试结果和可回收性评估。此文件必须保存5年(针对一次性包装)和10年(针对可重复使用包装)。
制造商与进口商标识
为确保可追溯性和责任,PPWR要求明确标识所涉及的经济经营者。
包装上必须标明名称、注册商号或商标,以及邮政地址(适用于制造商和进口商)。
在每个成员国进行EPR注册
根据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生产者必须在您首次提供包装的每个成员国进行注册。如果生产者在您销售产品的成员国未设立机构,则可能需要授权代表来处理您的EPR义务。
重复使用系统
到2026年8月12日,任何将可重复使用包装投放市场的人员必须确保已建立用于收集、再处理和再分配的有效系统。这包括为消费者提供清晰的说明、指定的投放点以及确保包装实际返回循环的既定物流。
时间线摘要
2026年8月12日:通用适用日期
PFAS禁令
重金属限制
符合性声明
生产者责任延伸
2027年2月12日:重复使用与再填充倡议
酒店、餐厅和餐饮业必须为顾客提供自带可重复使用容器进行填充且不额外收费的选项。
2028年8月12日:统一标签
投放市场的包装应标有统一标签,注明材料成分、可重复使用性(通过二维码)和消费者分类说明。
2030年1月1日:重大可持续性里程碑
包装设计和减少废弃物的系统性变革成为强制性要求。
所有投放欧盟市场的包装必须是可回收的,并达到A、B或C级可回收性评级。
塑料包装必须满足最低回收含量阈值。
电子商务、运输和组合包装的空置空间不得超过50%。
一次性用品禁令:某些一次性塑料形式的禁令生效。
重复使用目标:某些运输和销售包装必须达到最低重复使用阈值
请登录以下网站获取详信息:
https://eur-lex.europa.eu/eli/reg/2025/40/o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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